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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认定房屋的主体质量不合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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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认定房屋的主体质量不合格

发布日期:2020-06-03 作者:荣发建筑 点击:

   如何认定房屋的主体质量不合格?


   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,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。建筑工程主体结构检测竣工时,屋顶、墙面不得留有渗漏、开裂等质量缺陷;对已发现的质量缺陷,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修复。在商品房买卖中如何认定主体质量问题比较复杂,开发商会在主体质量与非主体质量问题上打擦边球,拒绝按照主体质量处理。在通常情况下,所谓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包括几种情况:


   1、房屋交付前未经验收;虽然在交付前经过验收但验收不合格。依据现行法律规定,房屋建成后交付使用前,建设单位应组织勘察、设计、施工、监理等各方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,验收合格的应该签署质量合格文件;并申请规划、公安消防、环保部门对房屋进行检查,出具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;


   2、最后由建设单位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,取得房屋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。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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